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5】41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通使用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的补充说明,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符合增补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补充说明),且有意愿申报的(教育学、艺术学学科不在本次申报之列),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新增专家登记表》(附件下载),表格填好后交各部门,各部门请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3、各相关部门在报送推荐新增专家时,并注意学科平衡。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290
上一条:关于启动2016年上半年科研人员赴企业挂职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拟推荐申报201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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