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宁海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6.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浙江省,户籍以2022年3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允许报考所有学段学科岗位,要求专业相符。符合上述要求且仍处于未就业择业期的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对应岗位。
2.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允许报考职高学段学科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允许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三、招聘计划
2022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学历 学位 |
类别 |
专业 |
备注 |
学段 |
学科 |
中小学 |
社会(思品) |
4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师范类 |
政治、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理论、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学科教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哲学、人文教育、地理、地理科学、地理教育、地理学科教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历史学、历史教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小学教育 |
定向力洋小学、梅林二小各1人 |
信息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小学教育 |
定向长街小学、前童小学各1人 |
语文 |
12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育学、人文教育、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语文) |
定向力洋、长街二小、西店小学、西店二小、观澜小学、岔路小学、胡陈小学等各1人 |
数学 |
10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数学) |
定向黄坛、深圳、梅林、桥头胡、长街、长街二小等各1人 |
英语 |
6 |
英语、翻译(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小学教育(英语) |
定向梅林二小、力洋、西店小学、望海等小学各1人 |
科学 |
6 |
科学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教学、生物信息学、生态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小学教育(科学) |
定向西店二小、香岩小学、观澜等小学各1人 |
职高 |
语文 |
4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育学、人文教育、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
|
数学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
|
英语 |
2 |
英语、翻译(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 |
|
职高 |
文秘 |
2 |
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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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1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体育学、体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 |
|
机械 |
1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 |
|
建筑 |
1 |
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设计、智慧建筑与建造、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智能建造、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管理、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
|
临床医学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内科学、外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急诊医学 |
|
护理 |
1 |
护理学、助产学、护理 |
|
声乐 |
1 |
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科教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 |
|
电子 |
1 |
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
智能生产线安装与维护 |
1 |
智能制造工程、智能感知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工业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自动化 |
|
汽修 |
1 |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 |
|
交通运输 |
1 |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
摄影摄像 |
2 |
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设计学、艺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 |
|
舞蹈 |
2 |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舞蹈 |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 |
2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师范类 |
特殊教育 |
|
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会同县人社局协商确定,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主干课程为准。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报考人员按照所学专业侧重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3.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18年发布的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时间:2022年4月12日9:00—4月13日16:00。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2年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14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在报名系统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4月15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因缴费时间较短,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考试。考务费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特殊教育、声乐、舞蹈3个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2倍,按1:2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4月23日14: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所有考试对象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在宁海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4月23日14:00-16:00(具体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安排,若有变化在宁海县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若某个学科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该学科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作为笔试成绩的合格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至9名的按1:2确定,10名及以上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在宁海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2.现场审核:入围面试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现场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仍未毕业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4)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7)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3)一份。
报名表、复印件和健康申报表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根据提供的材料,对入围面试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确定为面试对象;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3.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其中机械、建筑、音乐、舞蹈、汽修、声乐、摄影摄像学科需增加技能测试,试讲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学科岗位按试讲50%、技能测试5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没有技能测试的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都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4.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其中有技能测试的学科岗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各招聘学科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在宁海县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宁海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大学毕业后,凭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宁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时间2022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2个月内未解除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宁海县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员档案,如符合招聘条件,报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须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和五年服务期。
5.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届时予以解聘。
6.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届时予以解聘。仍未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届时予以解聘。
报考职高学段学科岗位人员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届时予以解聘。报考非职高学段学科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届时予以解聘。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7.若发现被聘用人员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已签订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属于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不得录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有舞弊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的;
(4)公示有异议且查实有问题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宁海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各学科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先统招后定向、先初中后小学的顺序依次确认拟签约对象。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补足第一批次定向学科欠缺指标,定向招聘岗位按该学科总成绩高低次序由高分者优先选择定向学校。
2.拟聘用的师范类毕业生,获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可直接分配在城区学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需在大学四年期间至少获得二次),并且测试成绩优秀,城区有学科需求岗位、可优先分配到城区中小学工作(如定向考生,应在定向学校服务满五年后,可选择回城区学校)。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5259687、65259627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
宁海县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