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认证基础知识
1.什么是师范类专业认证?
答:认证是高等教育为了教育质量保障和教育质量改进而详细考察高等院校或专业的外部质量评估过程。通过认证后,认证机构颁发给高校或专业相应认证结论,证明其现在和在可预见的将来能够达到办学宗旨和认证机构规定的办学标准。如我国加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华盛顿协议”后,认证通过的高校或专业的人才培养获得国际实质等效,实现工程学位互认,促进工程技术人员国际流动。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专门性教育评估认证机构依照认证标准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实施的一种外部评价过程,旨在证明当前和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专业能否达到既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2.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启动的时间与上级文件依据有哪些?
答:经过多次试点,教育部2017年10月26日发布“教师﹝2017﹞13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同时颁布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系列标准:《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我国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正式在全国启动。同时,下发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试行)》等配套文件,并建设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tea.heec.edu.cn)。
我省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浙教师﹝2018﹞82号),启动了我省师范类专业认证。颁发了中学、小学和学前三个专业相应的认证标准及工作指南。
师范教育改革是具有延续性的,除了上述文件精神和相关标准外,还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等,同时还需要参考有关师范生教育实践方面、师德教育方面的等其他专项通知与要求。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就是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和相关标准开展的。
3.哪个机构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
答: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第二级认证,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提供业务指导等;教育评估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具体组织实施该省份的第二级认证工作。我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中学二级)由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具体组织实施。